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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十八载 为民司法铸公平
——古城法庭负责人张宝选同志典型材料
  发布时间:2017-08-04 17:35:57 打印 字号: | |
  张宝选同志1997年到垣曲县人民法院新城法庭工作,2001年3月份派到古城法庭。他从书记员做起,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室负责人。始终树立“忠诚、为民、务实”的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肩负使命,履行职责,将亲民爱民,服务群众融入司法工作。十八年来,他坚持当好人民群众的“学生”,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自己积极的贡献。近三年连续两次被县委政法委授予“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被运城中院授予“重调息诉先进个人”,他所在的古城法庭2011年、2013年两次被运城中院授予“先进集体”。2008年至今他共办结各类民事案件512件,调解撤诉率达75%,位居全院前列,所办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满意度高,无一差错案、无一积案,无超审限案,无群体上访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学习,清洗灵魂,打牢“一心为民”思想根基。

张宝选同志工作以来,始终把坚持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最高目标追求,遵守职业道德,坚守法律底线,不越法律红线,固守司法良知,以为人民服务为最高准则。工作中严格遵守最高院的“五个严禁”,在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群众观点,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法官形象,经得住考验,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曾多次拒绝了当事人的请客送礼。古城法庭相对院机关工作生活条件较差,但他从未向组织提要求、讲价钱,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带领庭室同志一起开灶做饭,吃、住、生活在法庭。

  深入村组,善用“五心”办案,贴近群众。

基层法庭的法官离农村群众最近,“接地气”最有优势,同时与群众的联系最密切,接触最广泛,处于化解矛盾一线,承担调解纠纷的重要职责。张宝选同志从将群众实践中总结的“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这“五心”法用于办案,贴近群众。

2012年他审理的英言乡关家沟村原告黄某、彭某等九人诉共同被告高某民间借贷纠纷9案中,被告在经营养猪场期间先后向本村多人借款,后由于经营不善,养猪场倒闭,借款无力偿还。九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经了解被告对该借贷事实无异议,但其目前经济状况很差,且身患重病。张宝选同志随即认为实现司法为民目标,则该九案不能简单的机械办案,否则很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并案审理前,他与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由于人数多,分歧大,无果而止,在调解过程中,意外获知被告一院落欲出售,九个原告中有一个愿购买,张宝选同志看到了希望和转机,为力促此事圆满解决。判决前,又三次来到原、被告所居住村子不厌其烦的给双方做工作,与原、被告之间数十个回合的沟通与交流,真诚打动了双方,最终达成多方接受的调解意见。审结此案后,张宝选同志的最大感受是只要真诚为民,群众是理解我们的,支持我们的审判工作的。他平等对待当事人,无论贫与富,不论职位高与低,不管是健康人还是残疾人,从来一视同仁,2013年10月份他审理的原告郭某诉被告杜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被告二人均属残疾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障碍,在与原、被告以及各自监护人沟通后发现,原、被告之间并无什么大的矛盾,只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互不让步,导致原告常住娘家不回。此时,已近年关,他借用春节团聚的习俗,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工作,最终二人和好撤诉。张宝选同志为此在腊月三十日晚上才返回了家,还被老婆孩子一顿埋怨。这些案件了结后,当事人多次夸赞张法官“实诚”,近两年,他担任古城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办此类案件达五十余件。当事人上门咨询或诉讼,他总是热情相迎,沏茶、倒水、让座,感动暖心。能立马办的,立即着手,不拖不推,是一位为民办案的好法官。

  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努力满足群众诉讼需求。

  古城法庭所辖区,面积700余平方公里,人口达7.9万余人,辖区最远村距法庭达50余公里。多数山区丘陵地带,交通十分不便,当事人到法庭打官司比较困难。他根据本院统一部署,带头在辖区实施巡回办案,常携带桌椅板凳、国徽将审判法庭搬到当事人的家门口,将法律服务延伸到群众的田间地头,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让人民群众更加明法、知法、守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2013年他审理的原告杨某诉被告王某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在送达应诉法律手续时了解到原告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且原、被告对房产争议较大,为了方便当事人,决定到被告的居住地现场开庭。庭审当日现场有二百余群众旁听,庭审中被告声称所争议房子不是他的而是他哥的时候,旁听群众发出了“嗤嗤”的讥笑声。随后被告在群众异样的眼神中改变说法,如实陈述了建房的资金来源、归属等情况。随后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庭审结束之后,时不时的听到“从来没有看到过真正的审判,今天算是见识到了!”、“这种审判方式很好,不仅方便了群众,也增长了大家的法律知识。”旁听群众你一言我一语诉说着对巡回法庭的评价。张宝选同志感受到了“巡回审判”的作用,法官个人的价值同样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心中有十足愉悦。

  践行群众路线,爱岗敬业,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做楷模。

  张宝选同志十八年如一日,身居基层,甘于寂寞,乐于清贫。他不但全身心地投入审判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而且将维护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他心系辖区稳定,积极主动参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既是审判员又是普法宣传员。近年来,他先后配合古城镇党委、政府打击邪教活动,积极为发展干果经济林提供司法帮助,主动参与了镇党委、政府处置三起群体性上访隐患,还认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的能力,每年适时对调解员培训。同时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办案,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他的工作作风雷厉风行和能力和品行有口皆碑,深受群众的赞扬。他总说自己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是一名共产党员,不求名利,只求为老百姓解民忧、解民难、做实事。

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时刻保持着一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维护法律公正,维护法律尊严。他一身正气,刚正无私。“做我自己该做的事,做社会需要我做的事”,这是张宝选同志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朴素自然,却折射出一名人民法官的崇高品质。他家庭经济条件不富裕,干工作付出比他人更多的辛劳,克服比他人更多的困难,他就是靠着一片丹心、一份赤胆的忠诚,在基层十八余年,铸就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梦”、“平安梦”,也为人民法院的天平增添了耀眼的光辉。
责任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