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法院把临时法庭搬到我们篦子沟矿区啦,这还是头一次呢,我们也来听听,看看法官是怎样审理案子的,也学习学习法律知识……”一位篦子沟矿工家属坐在旁听席上好奇又焦急的等待着庭审开始。
4月29日上午,垣曲法院中条山法庭法官聂峰顶着炎炎烈日,沿着崎岖的山路来到篦子沟矿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0余名矿区职工、矿工家属及附近村民到现场旁听了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
上午九点半,庭审正式开始。2019年7月19日原告谢某乘坐被告张某无证驾驶的摩托车沿古毛线由篦子沟矿区往篦子沟工人村方向行驶时,与相对方向的被告刘某酒后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致谢某、张某等人受伤,两辆摩托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中的两辆摩托车均未投保交强险。
随着一声响亮的法槌声,庭审拉开了序幕。为保障当事人能够正常行使诉讼权利,庭审前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庭审中聂法官核实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告知其诉讼的权利和义务,接着原告宣读其诉状,被告进行答辩。在法官的指引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推进,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规范有序,现场庭审顺利结束。
篦子沟矿区职工、家属人数众多,在平时的上下班及生活中驾驶摩托车出行较多,且矿区道路崎岖,大多数驾驶人缺乏相应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事故发生率高。为把庭审的功能延伸法治宣传的空间,法官聂峰以案释法进行法治宣传,不仅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庭审全过程,亲身感受司法文明与公正,还得到了最直观的法制教育,同时也实现了法官裁判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