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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无讼”村居调研,诉源治理永远在路上
  发布时间:2022-07-19 15:23:2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2022年5月11日,垣曲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鹏深入古城镇走访调研“无讼”村试点创建工作。古城镇党委书记张慧龙,党委副书记、镇长冯兵红,党委副书记王超,人大主席毛金平,古城村书记姚红权陪同调研,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巍峰,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玲,立案庭负责人薛红岩,古城法庭负责人王婷,法官助理文杨杨参加调研。

调研中,张院长一行到古城镇开展了诉源治理“无讼”村座谈会。座谈会上,李玲副院长先对古城村作为试点“无讼”村创建的背景、调解员的基本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同时与古城镇张慧龙书记等参会人员就古城镇、古城村的人口、人员素质,村民收入、纠纷类型、五级网格化管理情况、无讼村运行等情况,以及今后如何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张军鹏强调,“无讼”村试点是垣曲法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县法院及基层法庭要与“无讼”村居加强联系配合,营造“无讼”氛围,共建“无讼”试点村居。

最后,为统筹做好“无讼”村居创建及诉源治理工作,张军鹏院长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继续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进“无讼”村创建工作;二是要调整工作思路,把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纳入中心工作,通盘考虑,有机结合;三是法庭要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经常通报涉案信息,深入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法律宣传工作,安排法官定期到辖区乡镇指导矛盾化解及人民调解工作;四是加强与司法所、派出所等联系,发挥联动作用,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基层营造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并带动基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将人民法院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融入“抓党建、促基层治理”工作当中,切实推进人民法院诉源治理“无讼村”实质化运行,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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