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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特色法庭专刊]①渔“法”情
  发布时间:2023-05-15 14:56:28 打印 字号: | |

“现在没有钱没关系,你只要认得这笔账,可以慢慢还……”

“我这边有个办企业的亲戚在招工,你愿意去的话,我帮你联系……”

“能行,当然愿意去,还谢谢你的宽限,你只要不催我,我一定每月把钱打你卡上,今年工作顺利的话,我还能提早把鱼款全部给你……”         

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这一幕出现在古城法庭调解室,着实令人感到欣慰。

张某与王某系买卖合同关系。张某常年在古城镇黄河水域打鱼,王某经营一家水产店,2018年3月张某与王某达成协议,张某捕捞来的鱼都由王某的水产店收购,王某给付其鱼款。起初,王某每次都能准时将鱼款交付给张某,但后来王某总是以资金周转为由拖欠,经张某多次上门讨要,王某至今尚未给付鱼款,情急之下双方只能对簿公堂。

收到诉状后,古城法庭负责人蔡勇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查清案情及缘由,原来被告王某是因水产店经营不善,无力支付余款,本想通过出外打工赚取收入,但又因近几年疫情原因,导致没有再就业机会。考虑到被告王某不是故意拖欠鱼款,并对案件事实不持异议,蔡勇法官便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调解,“你们以前是同村,又是熟人,既然来到我这儿,咱们就和和气气地商量……”蔡法官不急不躁,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和诉求,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从情、理、法分别向他们讲解和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鉴于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系黄河小浪底库区周边居民,案后蔡勇法官又开展了生态保护普法宣传,结合最近成立的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即将实施的《黄河保护法》,提醒他们日常生活中要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环境保护理念,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古城法庭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将法庭打造成为法治宣传阵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不断扩大环境普法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和社会影响力,推动生态司法理念落地生根,为打造古城法庭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特色法庭,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垣曲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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