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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我们一直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6-06 15:15:31 打印 字号: | |

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垣曲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突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主题,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营造全民环保的社会氛围。

6月2日,垣曲法院环资审判团队与垣曲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在黄河小浪底库区禁渔期、禁渔区进行巡河,针对河段是否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是否存在非法捕捞现象、是否存在污水乱排放情况等问题进行巡查,确保无遗漏,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对沿黄群众进行黄河保护法的宣传,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动员和吸引广大沿黄群众参与到黄河保护治理工作当中来。

6月5日上午,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战辉同志的带领下,环资审判团队人员与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垣曲分局工作人员共同在县城中心客都超市门口进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法律宣传,向群众普及环保知识、新发展理念及相关法律法规,呼吁群众从点滴小事做起,绿色生活,低碳出行,做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和宣传者。

随后,环资审判团队全体干警前往五龙镁业镁合金厂,通过深入企业,现场了解相关环保举措,为企业环保工作人员发放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宣传册等资料,建议企业提前加强环保法律学习,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能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到企业经营与环境保护并行并重。

绿色大自然是人类发展的摇篮,是人类共同财富的宝藏,也是人类智慧与生命的源泉。绿色环保发展,离不开每一个人、每一家企业的点滴改变。我们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保理念,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保护野生动植物,不盗伐、滥伐林木,不捕杀野生动物,爱护环境下一步,垣曲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打造碧水蓝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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