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法院与属地法院工作衔接与配合,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近日,垣曲、夏县法院院院协作签约仪式在夏县法院举行。垣曲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鹏,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旭东代表两院签订合作协议书。垣曲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玲,综合审判庭负责人马延亭参加仪式。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韩俊辉应邀出席签字仪式。
按照方案,垣曲法院与夏县法院将在行政审判立案对接、案件审理、辅助事务、判后释法和执行协作、司法建议、信息推送等六个方面展开协作。垣曲法院作为行政案件属地法院,将充分发挥地域优势,配合夏县法院(集中管辖法院)做好行政案件诉讼辅导、诉前调解、立案登记、代为调取证据、送达文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
今后,垣曲辖区内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到夏县法院登记立案,也可以选择到垣曲法院登记立案。两院将协同做好行政案件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规范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最大限度地协调化解行政争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下一步,垣曲法院将持续强化与夏县法院的“院院联动”, 强化与政府的“府院联动”,与管辖法院、政府部门同向发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诉源同治、诉源共治、诉源根治,形成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确保矛盾纠纷化解不留“后遗症”,共同为辖区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