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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发布时间:2024-04-18 08:51:07 打印 字号: | |



彩礼是我国自古以来的婚嫁风俗,给付彩礼是为了缔结婚姻,如果未能缔结婚姻,或缔结后因矛盾纠纷导致婚姻关系无法持续的,彩礼应否返还就成了男女双方关注的问题。近日,垣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婚约财产引发的纠纷。

王某与李某于2023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并确认恋爱关系,2023年8月王某依习俗给李某家庭送去彩礼15.8万元,2023年10月双方举办婚礼,并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24年3月份,王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一直分居,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亦无子女。后王某在多次劝解无果的情况下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全额返还彩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王婷第一时间联系了李某,李某和家人见到法官后,情绪激动,认为双方已经结婚,即使现在过不下去,彩礼也不应返还,在听取李某及家人对彩礼返还问题的陈述及意见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虽然你与王某已经举办婚礼,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返还彩礼;李某和家人认为,举办婚礼时亲朋好友都到场参加了,双方也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现在还要求全额返还,心理实在无法接受;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承办法官又联系了王某,王某见到法官也是一肚子苦水,说自己为了娶媳妇,父母向别人借了不少钱,结果到头来什么都没有......在了解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心平气和、换位思考。经过耐心调解,最大程度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自愿返还王某彩礼10万元,并当场履行,王某母亲收到彩礼款后,几度落泪,一再向法官表达谢意,并在调解履行后为法官送来了一面锦旗,至此,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激增,甚至出现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恶性刑事案件。为从源头上规范彩礼行为,垣曲法院将继续发挥好审判职能,坚持好能动司法理念,加强对典型案例的社会宣传,以案说法,引导人民群众更加理性地看待彩礼问题,真正做到: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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