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明天去交调解确定的履行款,部分现金,部分转账?”这是一起调解案件的当事人联系法官的电话录音。
王某陪孩子参加某机构组织的集体活动,活动项目其中一项是家长闯关娱乐活动,王某本人在闯关过程中被活动器材板倒摔伤,经鉴定构成伤残。该机构在王某受伤后积极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对于后续赔偿数额及双方责任承担双方协商不成,引发诉讼。
民事审判庭张桃桃法官在接到该案件后,到现场勘查了活动场地、参加活动所用器材,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开始争议较大,均表现出互不相让、继续上诉的想法。庭后法官对认定的事实和法律责任向双方当事人做了释明,本着能够案结事了的目标对责任划分和履行情况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书一周内支付赔偿款项。
如何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是垣曲法院追寻的最终目标。在以后的工作中,垣曲法院将积极探索新方式方法,实现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将“如我在诉”“能动司法”理念贯穿诉前、诉中、执前各个环节,在每一起案件实质化解中让当事人感受垣曲法院的司法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