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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法院:感情破裂难续婚姻,诉源治理让“诉”止于“源”
  发布时间:2024-06-28 16:34:39 打印 字号: | |



诉源治理,

让“诉”止于“源”


为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法律服务的需求,近日,垣曲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三官一律”工作,下沉优质法律服务力量到基层,成功调处了一起婚姻家庭类纠纷。



案情简介


李某某(男)与赵某某(女)系再婚夫妻,婚后李某某是外地人又长期在外打工,双方经常因为琐事争吵,感情日益淡薄。近年来,因双方矛盾逐渐加大,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二人均同意离婚,但对离婚条件一直未达成统一意见,且争议较大。在商定离婚条件的过程中,双方因各执己见,村委会多次调和未果。


调解过程


婚姻家事案件涉及家庭琐事及个人情感,当事人往往带有很重的个人情绪,程序化的调解很难化解当事人的心结。我院包联法官王越在了解情况后,先让双方一起,通过法律角度向他们解释了婚姻家庭纠纷的相关规定,之后又将双方分开调解,从情理上谈心、从法理上说明,分析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问题,劝解应互谅互让。经过一次次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在包联法官的耐心调解下,逐渐打开心扉,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在财产分割上达成一致意见、和平分手。村委会也对法院坚持“预防挺在化解前、化解挺在诉讼前”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感谢。


下一步,垣曲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活动,充分利用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力争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更多矛盾纠纷,让“诉”止于“源”,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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